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在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前,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90日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
(二)备案应提供的资料:(包括6个方面的资料)
(三)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在受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该批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对需要进行装运前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备案书》
对不需进行装运前检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四、到货报检及检验
(一)提交的必要的单证: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正本)、《装运前预检验报告》(正本)和《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
(二)符合要求的签发《入境通关单》,并在《入境通关单》上注明为旧机电产品
(三)在货到使用地6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向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