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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床助理医师辅导——妊娠糖尿病病因病理(2)

2012-10-30 
妊娠糖尿病病因病理

  糖尿病是由多种病因引起以慢性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紊乱。高血糖是由于胰岛素分泌或作用的缺陷,或者两者同时存在而引起。虽然患糖尿病日久可引起多系统的损害,导致眼、肾、神经、心脏、血管等组织的慢性进行性病变,引进功能缺陷及衰竭。只要发现及时,做好日常的生活护理,施以合理的治疗措施,一般是可以缓解症状、延缓并发症发生的。但在糖尿病的几个类型中有一类将会对两代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造成威胁,这就是妊娠期糖尿病(GDM)。医学上对妊娠期糖尿病的界定是:在确定妊娠后,若发现有各种程度的葡萄糖耐量减低(IGT)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用胰岛素或仅用饮食治疗,也不论分娩后这一情况是否持续,均可认为是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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