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考试 > 注会考试 > 复习指导 >

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笔记——第四章 投资(四)(3)

2012-08-07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笔记——第四章 投资

  十二、委托贷款

  1、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

  2、核算:

  ①、按期计提利息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②、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贷:委托贷款——利息

  ③、期末检查委托贷款本金可收回性,如可收回金额低于本金,应计提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减值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披露:资产负债表中,按其性质加以区分:

  ①、如属于短期性质,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中列示

  ②、如属于长期性质,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中列示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