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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大纲公布(1)

2012-08-03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与2011年相比,考试大纲没有变化。大纲分为考查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考查内容、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四个部分,华图教育专家针对民法学考试大纲做一个深度的解读,为广大考生提供备考指导,以提高备战效率。

  一、2009-2012年四年考试大纲对“试卷题型结构”的表述对比

  四种试卷题型:单项选择题,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1小题,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2011、2012年大纲与前两年大纲相比(2009年大纲与2010年大纲相比没有变化),发生两大变化:

  ①去掉10道判断题,增加5道单项选择题,使得客观题的总体题量减少5道,同时客观题所占总分值的比重下降10分;

  ②增加简答题和论述题每道题的分值,因此,虽然主观题的总题量未发生变化,但主观题所占总分值的比重上升10分。

  二、考查目标与试卷题型结构相对应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考查题型:选择、简答。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能够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考查题型:简答、案例。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考查题型:案例。

  考试满分150分,客观题即单选题共70分,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等主观题共80分,即主观题所占比例较大,因此,政法干警的民法学考试突出考查广大考生的运用民法理论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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