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个人不在代为受雇任职的外部董事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个人在单位任职受雇同时担任董事的内部董事取得的董事费应该与其工资收入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3、关于“次”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为畸高收入,可实行加成征收。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次计税)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③每次收入的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劳务报酬所得为纳税人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特殊计税
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计算公式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解释】关于换算系数:
适用20%税率的,换算系数=1-20%×(1-20%)=84%
适用30%税率的,换算系数=1-30%×(1-20%)=76%
适用40%税率的,换算系数=1-40%×(1-20%)=68%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释】代扣税款与代付税款比较
2000元收入 |
代扣税款 |
代付税款 |
应纳税所得额 |
2000-800=1200 |
(2000-800)÷(1-20%)=1500 |
税额 |
1200×20%=240 |
1500×20%=300 |
个人税后实得 |
2000-240=1760 |
2000 |
支付单位劳务成本 |
2000 |
2000+300=2300 |
校验计算 |
|
(2300-800)×2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