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计算
1、总成绩=复试成绩*30%+本科成绩*70%。
2、复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1)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成绩*所有组面试成绩总的平均分/本组面试成绩平均分。
(2)“所有组面试成绩总的平均分”分为电子自动化和计算机各专业两类,分别计算。
3、本科成绩=(本科绩点*10+50)*2
本科成绩加权=每位考生本科成绩*所有专业本科成绩总的平均分/本专业成绩平均分。(所有专业本科成绩总的平均分分为电子自动化和计算机各专业两类,分别计算。)
本科成绩总分为200分,与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一致。
4、跨院系和跨专业的申请学生单列计划,不再计算本科加权成绩。
二、接收计划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总计划 |
其中 |
备 注 |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
35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59 |
37 |
22 |
接收学术型免试生计划含接收软件学院推荐的学术型免试生6人 |
三、博士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待博士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直博生录取名单(直博生需占学术型37名的接收计划),然后再确定硕士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