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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成人高校招生工作(2)

2012-07-24 
上海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九、能力考试

  根据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沪教委学〔2003〕1号文的精神,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将能力考试作为招生院校的一门选考科目,用“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不得低于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用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在高起专补填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

  十、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十一、报名考试收费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预〔2003〕104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规定,报名费每生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考4科;报考高起专的考生,统考3科;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统考3科。

  十二、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参加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这是从严治招、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招生院校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规考生信息将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发布,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是为了倡导和促进 “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十三、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

  各招生院校、区县高招办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防范招生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招生考试环境。

  十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组成由市教委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报名、考试、阅卷、登分、成绩处理、录取等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

  各招生院校也要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招生院校、区(县)高招办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

  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10月13日10月14日

  时间(星期六)(星期日)

  9:00—11:00语文外语

  14:30—16:30数学(文科)史地(高起本文科)

  数学(理科)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10月13日

10月14日

时间

(星期六)

(星期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外语

 

  附件3:

201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主要工作

8月4日

201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网上咨询活动

8月6日、7日

招生院校在网上进行招生专业的上课地址和专升本课程的设置

8月10日—19日

网上报名及填报“意向志愿”(8月10日15:00开始,8月19日24:00结束),考生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8月22日13:30

各成人高校网上下载考生网上报名信息

8月24日—27日(8:30-16:30)

现场确认,考生校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数码照相、缴费,招生院校核验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

8月31日-9月1日

网上补报名(8月31日8:30-9月1日13:00)和确认(每天:8:30-16:30)

9月11日10:00

招生院校报现场确认情况统计表(含照片库)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和考点所在区、县高招办,并将确认人数报相关区、县高招办

9月13日前

艺体类加试考区和院校上报艺体类加试时间和试场安排

9月18日前

报名信息库上报教育部

9月15日-21日

高招办与区、县招办安排试场

9月30日前

院校将免试入学和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有关数据表格、委培协议和考生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10月上旬

招生院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领取空白准考证及准考证数据光盘

10月上旬

各区、县高招办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领取考试用表和课桌贴条

10月8日前

组织“能力考试”的院校上报考试时间和试场安排

10月10日前

各招生院校发放考生准考证

10月12日前

招生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及其它专业加试并上报专业加试成绩库

10月13日、14日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0月25日前

招生院校组织“能力考试”并上报“能力考试”成绩库

11月上旬

公布统一考试成绩

11月上旬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复核

11月上中旬

确定上海市成人高校各科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1月上中旬

各校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11月上旬(暂定)

网上第二次报名确认,放弃者视为以“意向志愿”为准

11月上中旬

召开201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招生院校相关计算机管理人员培训,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

11月下旬

专升本、高起本录取

12月上旬开始

高起专录取

12月中旬

录取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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