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12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12年第23号
海关总署决定于2012年11月4日举行2012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采用闭卷无纸化考试(机考)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点击进入:报关员资格考试机考操作演示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试时,应当通过考试机的考试界面选择或者输入答案并提交试卷。考生可通过观看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的演示视频,熟悉机考答题操作。
为保证考生应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12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入场,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文字、图像或者影音信息存储、采集、读取、播放、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计算器。
其他应试要求详见《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海关总署2011年第64号公告),准考证主证右页亦印有考生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西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报名条件放宽至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官方详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四、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各考区以隶属海关、办事处为单位,分设若干个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设置情况见各考区公告。
以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不限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考区和报考点。
西部地区以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报考的,其身份证前2位代码必须属于西部地区区划代码范围,其户籍所在地必须在西部地区,且仅限在西部地区内选择考区和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