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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2)

2012-06-30 
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科学与技术教育领域(科学传播教育方向)招生简章

  六、入学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初试是全国联考,具体安排见《报考办法》。

  联考科目为两门,联考科目名称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联考时间2012年10月28日8:30-11:30,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14:30-17:00,英语。

  联考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英语科目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科目大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二)复试

  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联考)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时间约在2013年1月,地点在我校,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复习要点约2012年12月下旬见本文所在栏网页通知)、专业考试(笔试、《传播学基础》,参考书目:《传播学教程》 郭庆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年、《新闻学概论》 李良荣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年、《新媒体概论》 严三九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1年、《网络传播概论》 严三九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1年)、综合面试。复试具体时间、具体内容、是否差额、考试费交付等信息,届时见本文所在栏网页通知。

  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七、成绩查询

  联考科目成绩一般于2012年12月中旬可以查询,我校不再单独寄发联考成绩单,考生请届时登录学位网查询联考科目成绩。

  八、录取工作

  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等具体情况确定。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终止学业。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培养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一)培养方式

  在职兼读。

  (二)学位授予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三)其他

  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工作。

  十、学制、学费及开学时间

  (一)学制

  学习年限为2.5年至4年(一般为3年)。

  (二)学费

  全部学费为40,000元(不含书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分两次缴纳。

  (三)开学时间

  2013年9月

  十一、联系方式

  (一)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电话:021- 5434 3073

  网址:http://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传播艺术楼213室

  邮编:200241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

  网址:http://www.yjsy.ecnu.edu.cn/newslist.asp?catid=77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办公楼318室320室

  邮编:200241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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