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者须自查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我校的资格审查与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一起进行 (1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GCT分数线公布以后再另行通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课考试。审查材料包括:
1、学位网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可于GCT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分别在电子照片上和意见栏盖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考生本人填好的《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
(一)国家规定的录取比例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二)录取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意见,我校再确定最终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及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八.入学时间和培养方式
(一)入学时间
录取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2012年春季入学。
(二)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完成整个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 3 年。学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授课形式以面授为主,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九.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由具有实践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论文选题来源于生产实践。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过华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我校工程、农业推广(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除外)、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年共须缴纳培养费24000元,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业推广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三年共须缴纳培养费300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邮编:51064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电话:020-85280066 传真:020-85280066
网址:http://www.scau.edu.cn/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