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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2)

2012-06-25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时间和资格审查安排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通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我校对所有考生的本科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认证程序和申请办法。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材料:①资格审查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还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学历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录取和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工作业绩和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119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学院、学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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