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及录取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在录取前进行。考生须登录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我校网站上的信息。
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用及学习年限
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按重庆市物价局文件,培养费为每生每学年5500--12000元。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份,教学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二年至四年,主要利用寒暑假上课,论文期间脱产三个月到校接受导师指导、实验及论文撰写。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学习结束仍在原单位工作。
七、学位授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八、联考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1、教育学、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9版)。
2、英一:《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3、英二辅导资料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9版)。
注:(1)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http://yanzhao.swu.edu.cn)最新动态及专业学位栏目了解最新情况及工作动态。
(2)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23-6825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