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考生达到学校划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后,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
(三)招生领域、专业考试
招生学院 |
工程领域代码、名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01土木工程学院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 结构力学,流体力学任选一 | 《结构力学》,杨茀康、李家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四版);《流体力学》,蔡增基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1月第四版);《水力学》,金建华、王烽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 |
085239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概论 | 《工程项目管理》,李世蓉、邓铁军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
002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 085201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设计基础》,刘江南、郭克希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
085206动力工程 | 工程热力学 | 《工程热力学》,鄂加强等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年版) | |
085234车辆工程 | 汽车理论 | 《汽车理论》,余志生编,机械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 |
085236工业工程 | 管理学原理 | 《管理学教程》,孙耀吾等编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 |
085240物流工程 | |||
00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29环境工程 | 环境化学 | 《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004建筑学院 |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建筑学基础(含建筑历史、建筑构造、设计基础) | 《中国建筑史》,潘谷西编;《外国建筑史》(第二版),陈志华编;《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第二版),清华大学编;《建筑构造(一、二)》(第三版),刘建荣编;《空间组合论》第二版,彭一刚著;(以上参考书均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版本) |
007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数字部分)(第四版),康华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 |||
008设计艺术学院 |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 设计理论及基础 | 《工业设计史(第3版)》,何人可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设计艺术的含义》,赵江洪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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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 电路 | 《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
085207电气工程 |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 | |||
085210控制工程 | |||
010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任选一 | 《C程序设计》,谭浩强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尉敏、吴伟民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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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2 软件工程 | 软件工程基础 | 《软件工程导论》,张海藩编,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五版) | |
011化学化工学院 | 085216 化学工程 | 化工原理 | 《化工原理》,天津大学编,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
085235 制药工程 | 药物合成 | 《药物合成反应》闻韧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第二版) | |
0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4材料工程 | 金属热处理、无机材料物理性能、高分子物理任选一 |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史美堂编,上海科技出版社 《无机材料物理性能》,关振铎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高分子物理》,何曼君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
022生物学院 |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化学、物理化学任选一 | 《生物化学》(上、下册),王镜岩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物理化学》,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编,科学出版社第二版 |
(四)录取比例控制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在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名额不超过100人。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时间和资格审查安排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通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我校对所有考生的本科学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认证程序和申请办法。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材料:①资格审查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需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生还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学历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录取和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工作业绩和考生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119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学院、学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