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申报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每个交易日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 、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9:20-9:25不接受撤单申报;
2、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每个交易日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 13:00-14:57 为连续竞价 14:57-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9:20-9:25、14:57-15:00不接受撤单申报;9:25-9:30只接受申报,但不做处理。
八、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有效申报
(一)上海交易所
1、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以前收盘价为基础
1)股票交易:50%~900% ;
2)基金、债券交易:70%~150%;
3) 债券回购交易:无限制。
2、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
最高买入价的90%~最低卖出价的110%且介于上述最高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70%与130%之间;当日无交易,以前收盘价为最新成交价。
(二)深圳交易所
1、股票上市首日:以发行价为基础≤900%;(开盘竞价)
以最新成交价为基础±10% (收盘竞价、连续竞价);
2、债券上市首日:以发行价为基础±30% (开盘竞价);
以最新成交价为基础±10% (收盘竞价、连续竞价);
3、债券非上市首日:以前收盘价为基础±10% (开盘竞价);
以最新成交价为基础±10% (收盘竞价、连续竞价);
4、债券质押回购非上市首日:以前收盘价为基础±100% (开盘竞价);
以最新成交价为基础±100% (收盘竞价、连续竞价);
(注:上市首日开盘竞价均以发行价为基础,非上市首日开盘竞价以前收盘价为基础;收盘竞价、连续竞价期间均以最新成交价为基础。)
九、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有效申报(±10%、±5%、中小板±3%)
十、交易费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