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我校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和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招生类别和报考条件
(一)工程硕士
1.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招生领域:交通运输工程和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工程。
3.招生人数:不限。
二、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校集中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由具有实践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照片不符合标准的,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考生来我校参加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时需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