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
2012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9个学科,学科专业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河北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其职业技术教育学是该领域国内较早设置的硕士学位授权专业。2003年,河北师范大学开始在全国招收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前,有职业技术教育学、人文地理学(旅游管理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机制、电子、计算机方向)三个专业的100多名学员在读。
2012年我校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25
|
课程与教学论 | (机制、电子、计算机方向) | 15
|
(旅游管理方向) | 10 |
二、报名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职业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网报时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指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和身份证鉴别仪验证后,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3)我校现场确认地点: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省外考生可到所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当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