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达到我校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携带加盖公章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填写好的《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约11月下旬或12月初(具体于11月中旬见研招办主页上通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
六、录取、招生人数
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审核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招生人数:500名(视生源情况再作增加)。
七、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上课方式基本为业余时间集中授课。学位论文选题直接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由学校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导师(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联合指导。论文形式可以是结合工程课题的论文,也可以是工程设计及其分析研究论文。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东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
集团办班的授课方式,根据办学点要求安排;非集团办班的上海地区以外的考生一律到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科研、工程项目在单位完成。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八、培养费
工程领域 | 学费标准 (万元) |
工程领域 | 学费标准 (万元) |
纺织工程 (纺织、服装、染整) |
3 | 物流工程 | 3.5 |
材料工程 | 3 | 控制工程 | 3.5 |
化学工程 | 3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5 |
生物工程 | 3 | 环境工程 | 3 |
机械工程 | 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 |
工业设计工程 | 3.5 | 动力工程 | 3 |
项目管理 | 4.5 | 计算机技术 | 3.5 |
工业工程 | 3.5 | 软件工程 | 3.5 |
九、联系方式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200051)
电话:021-62373355,67792430 传 真:021-62378044
主页:http://yjszs.dhu.edu.cn Email: gs@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