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研院专业设置五花八门,一些字面相似的专业,很多同学难以把握区分,如新闻学和传播学,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由于对相关专业不熟悉容易发生选择性错误。《求学考研(微博)》杂志邀请专家为同学们解读一些容易混淆专业科目和新开设的专业科目,希望在对同学们报考时,对一些陌生的专业和方向有更多的了解。
法律硕士vs法学硕士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是两个方向有较大不同的专业。法学硕士的教育属于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就是我们常说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而法律硕士则属于专业学位教育的范畴,其教育更加注重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者的区别在于:
1.报考招生条件不同。我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法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报考法律硕士的从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从2009年起,法学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法律硕士。
2.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而法律硕士起源为英美,遵循美国法律人才培养原则,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
3.培养方式不相同:①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对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②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实行“双导师”制,既校内导师教授法学理论,校外导师教授法律实务,法律硕士培养方式更加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行政管理vs公共事业管理
如果把整个管理学比喻成一棵大树,公共管理就是树上的一条枝,而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则是公共管理这条枝上的两个分枝。行政管理侧重为政府输送专门的管理人才,主要是指政府的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则注重为企事业单位培养为公众利益服务的专业人才,主要对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各种社会管理等公共事业的管理。
1.报考条件不同。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的报考对象是主要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属于学术型硕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硕士(MPA)的报考对象,限定为有4年或4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所以应届生不能报考。此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硕士要考数学,一般为数学四。而报考行政管理专业一般不考数学,个别学校特殊要求例外。
2.就业前景的不同。行政管理的毕业生不仅可以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也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大致有两类:一是在公共部门从事行政和人事管理工作,另一类是在咨询公司,为政府部门、公司企业及其他公共部门从事管理咨询。
3.培养方式不同。①行政管理致力于培养系统掌握行政管理、政府监控、公共政策、城市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具有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胜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共组织的实际工作,也可以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人才。②公共事业管理(MPA)针对应用性强的特点,在教学形式上采取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参与式研讨和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MPA研究生认识问题、理解问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调MPA研究生总揽全局、宏观决策、处理复杂问题、依法行政、专业化管理、逻辑理解等能力的训练。注重与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及专业研究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