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明)即将打印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1、首次办理合格证书
2012年5月9日至2012年6月8日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6月12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1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