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阿里巴巴来说,其第三方销售模式为利润率压力提供了部分保护;而对其他所有电子商务公司来说,它们距离实现盈利还很遥远,必须拥有雄厚的财力才能做到。
但就某些公司而言,它们所面临的境况则要好于其他公司。以亚马逊为例,这家公司在美国市场上拥有强大的业务,这意味着该公司能在很长时间里为拓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提供资金。与此相比,在2011年蒙受亏损的当当则无此能力。
在互联网的早期阶段中,问题在于没有谁知道如何创造营收;而时至今日,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上的问题已经变成所有人都知道该如何创造营收。到目前为止,激烈的竞争意味着唯一的赢家就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