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逐步向老龄化社会过渡,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中国大陆失能及部分失能的老人达到3300万人,到2050年,这个数据将接近1个亿。
在4月25日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主办的“2012中国老年医疗护理与临终关怀研讨会”上,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我国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还远不能满足未来社会的需求。“失能老年的养老问题是个战略性问题,问题的最终解决要依靠相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从现实情况看,失能老年养老问题的解决集中在两个问题上——钱和服务,即护理服务的资金来源及专业的老年护理机构和服务。
“社会保险中的老年护理保险,商业护理保险,社会照护救助制度及慈善与社会捐助制度将成为未来老年护理的四个主要资金来源。”党俊武说,“其中,又以护理保险为主。”
护理保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它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是当时社会老龄化发展下的时代产物。
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的护理保险起步较早,发展也较为成熟。由于国情的不同,各国护理保险的运作模式也不尽相同,但主要有商业护理保险和社会基本护理保险两类。德国、荷兰、日本的护理保险主要以社会保险为主,而美国则是走商业保险运营的道路。
目前,我国的护理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护理保险并为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另一方面,商业护理保险虽有产品面市,但社会的认知度和投保率都不高。在我国护理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国外的经验只能起到借鉴作用。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多,步入老龄化社会后,需要护理的老人数量也十分巨大,政府的社会保险很难支撑。不同于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之于社保的补充作用,商业护理保险应成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的支撑力量,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