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2年第1号
(保税港区2期封关运作)
根据国务院设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的批复,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二期)已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并通过正式验收,经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封关运作。根据厦门市政府决定,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二期)将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封关运作。为保证海沧保税港区正常运作并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厦门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4号发布,海关总署令第191号修正)规定,对海沧保税港区(二期)实施封闭监管。现公告如下:
一、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二期)包含海沧港区15#-19#泊位,其进出口口岸作业区海关关区代码为3709。海沧保税港区主管海关为厦门海关驻海沧办事处,海关在海沧联检中心受理海沧保税港区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手续。
二、进出口企业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有关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一)福建电子口岸:http://www.fjeport.gov.cn
咨询电话:5329958。
(二)厦门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xiamen.customs.gov.cn
咨询电话:235711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