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合同磋商中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2、案例:我国某出口公司10月14日对某外商发盘,限20日复到。
16日接到对方来电:“你14日电接受,但请降价15%,即复”。
我方正在研究如何答复时,又在18日接到对方来电:
“经重新考虑,接受你方14日的发盘,我方将按时开证,请及时备货发运,致谢”。
但事过一月之后,该商品行情大幅下跌,该外商11月15日向我方来电:
“因故,撤销我方10月18日电的购买,致歉”。
请分析说明,外商是否有权不购买此批货物?为什么?
3、发盘失效的情况?
4、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5、我某外贸公司以CIF价成交出口货物。我卖方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将货物装上船,并取得了全套合理单据,及时办理了保险,然后通知买方货已发出。但货物在运输途中遇到了风暴,产生了部分货物损失,且风暴延误了到货期。国外买方认为,在CIF术语下,是由卖方投的保险,所以,所产生的损失应该由卖方负责,于是向我方索赔。而且我方部分业务员也认为,CIF是“到岸价”,我方应该负责。希望你运用所学的《2000通则》的有关规定,对该事例进行合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