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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关员考试每日一讲(三)

2012-04-06 
本文主要介绍缴纳税费责任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1、以纳税义务人的名义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报关企业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2、以报关企业的名义(间接代理报关),承担报关企业承担相同责任;

  3、监管货物非不可抗力造成的灭失,监管人负相应的纳税责任;

  4、欠税人必须交清税款,才能合并或分立;未交清的,合并后成立的新企业负继续履行责任,分立的新企业负连带责任;

  5、减免税、保税货物监管期间,企业合并、分立应报告海关,需缴税的先缴税;可以继续享受政策优惠的,海关办理变更纳税义务人手续;

  6、减免税、保税监管期间,有欠税时,如果企业有撤销、解散、破产等终止经营情形的,清算前报告海关,海关依法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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