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考研调剂信息(4月1日更新)
2012年考研调剂系统开通时间:4月1日至5月5日
全公费,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调剂我校。
欢迎调剂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年制,毕业发双证,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三个专业方向!
一、调剂需求
因各专业招生计划尚在调整中,本需求根据2011年招生数据初步拟定,具体需求或略有变化。
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和学科教学数学有较多调剂指标。
学院 | 调剂专业 | 备注 |
社会科学部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01教育管理(教育硕士) | 教育硕士 要求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 |
文学院 |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教育硕士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0100数学 |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教育硕士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070300化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0生物学 | |
071300生态学 | ||
美术学院 | 130400美术学 |
动态变化以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缺额为准,考生只能查询到或填报招生单位公布缺额的专业,不公布缺额的专业考生查询不到也无法填报。
二、调剂要求
(一)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基本要求。
(三)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一志愿专业的代码须与拟调入专业的代码前4位一致),统考科目须与我校招生目录中的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四)报考专业学位学科专业者不能调剂到学术型学科专业。
(五)原则上只接受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的调剂,优先考虑非跨专业报考的考生。
(六)我校不接受以下类型考生的调剂申请
1、跨一级学科申请调剂考生,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分属不同一级学科。
2、一志愿报考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生。
3、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三、调剂工作平台
(一)我校的调剂工作,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二)调剂信息筛选,发放及接受 “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都是网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教育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四、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的基本程序为:网上申请(考生) ——筛选联系确认(学院)——提交学校审核发复试通知——网上确认复试通知(考生48小时内)——参加复试——对拟录取考生网上设置为“待录取”—— 登陆系统同意待录取结果(考生48小时内)
1、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48小时内),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否则取消调剂资格。
2、调剂考生按我校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
3、参加复试后,我校研招办将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设置为 “待录取”。
4、待录取的调剂生须及时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
一经同意,即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48小时内)做出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被待录取的调剂生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我校向待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研招办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在规定时间内,我校研招办收到待录取调剂生的初试试卷和盖有原招生单位公章的调剂表,经最后审查,才能正式确定其为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