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1. 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2. 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 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二、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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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
9:00----11:00 |
外语、学校体育学 |
14:00----16:00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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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
9:00----11:30 |
专业综合课(理论) |
4月29日下午、4月30日全天 |
职业技能测试 |
三、评卷方式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四、成绩查询
5月12日—20日,考生通过168信息台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