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报考司法助理员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市(州)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方案的批复》精神,2012年上半年报考我市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不加试《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
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2年5月25日—2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6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布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7日—9日,确切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具体事项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2012]1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比例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且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以上。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32—204241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2046393);
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2288105);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5610907);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832—3991709);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0832—824089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0832—2038862)。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公告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