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对这些考查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1.法理学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以及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整体上把握法律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能够运用法学理论结合法律条文规定分析法律问题。
2.宪法学基本要求: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准确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3.行政诉讼法基本要求: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能够运用理论与法律条文解决行政案件。
4.刑法基本要求: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体系、结构和基本内容;熟悉有关的司法解释,了解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理论依据与实践依据;能够运用刑法理论与刑法规定正确、全面、细致地分析典型事例。
5.刑事诉讼法基本要求: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条文内容;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诉讼理论解决刑事诉讼中的基本问题。
6.民法基本要求:全面把握民法的基本理论体系,准确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基本内容,能够综合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与具体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民事案例进行分析。
7.民事诉讼法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内容;能够运用理论与法律条文解决民事案件。
教育专家通过对比发现,法理学、宪法学都偏重用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法律问题,而三大诉讼法和民法、刑法更侧重于运用法律分析案例,解决问题。
考生根据不同的岗位,参加不同的笔试,备考自然不同,总结起来,还是需要考生充分明确大纲的能力指向,夯实基础,同时针对A卷、B卷的不同要求,对多个学科进行差别复习,有效备考,最终从容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