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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博士培养要做到严进严出
西南交通大学对博士生学籍进行清理,2006年及以前入校的博士生尚有857名未毕业。其中还有两名博士生于1990年入学,就读已有21年之久。据分析,超期有两大原因,一是要求比较严格,既要刊发一定数量的论文,又须完成论文答辩;二是部分在职博士研究生忙于工作或者职务,无心、无力完成毕业。
西南交大清理857名超期博士:最长已就读21年
一个事实是,在西南交大的清退名单中,有长达10多年的“挂名”博士,这表明,此前该校的博士教育过程管理并不严格。
要改变这一现象,关键在于完善导师制,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培养、管理中的作用。我国研究生教育虽然实行导师制,但“导师不导”的情况并不鲜见,随着近年来的研究生扩招,有的博士生导师1人同时带40多名博士,加上硕士,学生上百名,很显然,这样的导师,根本就难以起到导师的作用。还有的导师则成为“老板”,把学生作为廉价的劳动力。
另外,我国导师制还受到教育行政化和学术行政化的影响,一些学校在招生中,用学校的学术资源去交换各种社会资源,因此,博士招生不是坚持学术标准,而是出于利益和资源考量(包括学校的博士点、博士规模、获得课题与经费),有一段时间,官员、老板纷纷攻读博士,从近年来高校清退的超期博士看,这类博士占了不小份额。
在国外一流大学,导师制赋予导师在招生、培养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要求导师必须与学生经常交流、共同进行学术研究,这一制度强调导师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也保障了博士培养的高质量。
如果我国能推行学术管理,完善导师制,那么,博士生的过程管理也就得以强化,难以达到培养要求的学生,在培养过程中就被淘汰了。提高博士教育质量,不是单靠“年限制”、“淘汰制”就能解决的,如果没有导师制的配套,没有整体学术环境的改善,很难达到博士教育“严进严出”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