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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大妈到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时,驻守在银行大厅的保险公司业务员给她推荐了一种比银行利息收益更高的“存款”。当陈大妈急需用钱前来取款时,才发现自己的钱被“骗”买了一种保险,因为保险投资失利,陈大妈提现只能拿到41000多元钱。
稀里糊涂办了“高息”保险
2007年8月3日,55岁的陈大妈来到市区胜利路某银行储蓄所,拿自己闲置的5万元钱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据陈大妈回忆,当时一名自称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女业务员把她拦了下来,说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推出一个理财产品,把钱存到她那里,收益要比放在银行“吃利息”高很多。而且存进去的钱和银行存款一样,随时可以提现。
陈大妈只知道银行定期有利息,对什么理财产品一窍不通,但听说是和银行合办的,陈大妈以为是另一种定期存款,很心动,听从业务员指导签了约,划了款。
五万“存款”只剩下四万多元
今年8月中旬,陈大妈需要用钱,打电话问业务员如何提现。谁知业务员告诉她,现在提现不划算,因为陈大妈的五万元“存款”只剩下41000多元。
“不是说收益比银行利息高很多么,怎么还亏钱?”陈大妈很不解。在业务员的解释下,陈大妈明白了,这5万元没有存进银行,而是办理了一项名为“金保来投资连结保险”保险业务。签署合同后,陈大妈的钱就被保险公司拿去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去年下半年,股市形势好,到今年2月,陈大妈的5万元投资曾有过2000多元收益。谁知随后股市急转直下,保险公司投资失利,扣除投资折损和8%的手续费,陈大妈要提现时,5万元蒸发了8000多元。
陈大妈告诉记者,业务员当初只说收益很高,从没提会亏本金。如果知道会亏损,她是无论如何不会办的,业务员有欺骗行为,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据了解,该女业务员所说的保险公司与银行合办,并非双方合作创立,银行只是提供一个平台,从办理到投资,都由保险公司一方出面完成。
律师认为可视合同无效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温州营销服务部银保部渠道经理黄向技告诉记者,不管当事业务员在向陈大妈推荐时有没有不恰之处,毕竟此事造成陈大妈不愉快,公司也会对当事业务员作出处理。但陈大妈在当初办理手续时,在合同上签了字。在合同申诉期及电话回访时,陈大妈也没有提出异议。而陈大妈则否认有电话回访这事,她说,她当时留的手机号码,很快就弃用了,保险公司没有对她进行电话回访。
“业务员当时有没有明确告知,投资若失利,会亏损本金?”记者询问。黄向技称当事业务员提醒过陈大妈投资有涨有跌,因为当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人较多,就没有继续详细说明投资风险,陈大妈可能没有完全理解。因为“金保来”历年投资都没有亏损过,她建议陈大妈再存二年,很可能扭亏为盈。
但陈大妈却不愿意再继续投保了:“一年就亏了八千元,二年后我岂不是血本无归?”黄向技表示,让保险公司承担所有损失不公平,目前公司已在酝酿一些折中方法妥善解决此事。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认为,保险从业人员在推销保险产品时,应当对产品进行全面介绍,只说回报不说风险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视合同无效。同时,市民在购买此类产品时,也应该主动了解风险性,签合同时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