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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就一起车主被自己车辆撞死后,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案件作出判决。一审原告败诉,对于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理赔的要求法院不予以支持。那么车辆撞死车主,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什么?还有哪些事故保险公司是免赔的呢?
车险聚焦
撞死车主家属索赔败诉
车主被自己的车辆撞死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家属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机动车撞死车主引发的第三者责任险免责赔偿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死者王海(化名)的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50万元的诉请未得到法院支持。
王海雇用的司机开车时发生意外,竟将王海轧死。事后,王海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理赔申请,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称,王被自己投保的车撞死,不属于车辆第三者保险责任赔偿范围。
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保单中详细约定了第三者及保险责任范围,并有明确提示,文字清晰明了,不存在歧义,作为投保人及本案原告理应能够理解并注意到。关于车主王海是否属于“第三者”的争议,法院认为,保险条款明确王海作为车辆所有人,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承保险种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承担的第三者保险责任是指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者遭受的损失支付的赔偿金额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已明确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范畴,故作为被保险人的王海不属于第三者范畴。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知识连接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即由于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第三者的定义:
在保险合同中,第一者是保险公司;第二者是被保险车辆方;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第三者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车险指南
第三者责任险常见免赔责任
撞到家人
如果车辆发生事故,使得车主或驾驶员的家人受到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因为根据对第三者的定义,除了车主不属于第三者外,车辆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以及车主和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也不属于第三者,所以他们受到的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利用车险不当得利,防范道德风险。
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会增加车辆发生事故的几率,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且对酒后驾车的处罚非常严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明确将酒后驾车作为免赔责任,而交强险则规定可以由保险公司先垫付赔偿费用。
司机无责
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即使机动车方无责,也需要向对方赔偿损失。不过这样的情况车主在申请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时,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是因车主的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在事故中车主是无责任的,保险公司当然不进行赔付。
不过针对无责事故的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不同,交强险是负责赔偿的。根据交强险的规定车主无责则可赔有责限额下20%。虽然赔偿额度不高,但也可以补偿车主一定的经济损失。
肇事逃逸
如果驾驶者在发生车辆事故后逃逸,那么也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条款中将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列为免责条款,对肇事逃逸的车辆是不赔偿的。而且肇事逃逸车主不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要承担经济损失,还将受到刑事处罚,所以提醒各位驾车人一旦发生事故,切忌逃离现场,因及时对受害人进行抢救措施。
精神损失
在事故中,除了赔偿人身伤害损失,责任方还可能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不过精神损失赔偿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而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所以无论法院判决被保险人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间接、追加损失
除了上面的这些免赔条款规定,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财产利益的间接损失,无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偿。
而且第三者责任险适用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