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利亚鲁金斯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
加州理工学院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外贸经济造成重大损害,中国中小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威胁最大。技术性贸易壁垒无疑是对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一个挑战,但它又是一个企业整合市场的绝好机会。
一、什么是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被炒得相当热。如果用“搜索引擎”搜索,相关的文章或报道数量已突破百万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4周年,许多人都在回顾4年来的历程,并预计今后将发生的事情。在此,仅将我个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再认识与大家分享。
我国凡事必讲求追根溯源。大家在谈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也必谈到其定义,其翻译,即什么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或是贸易的技术壁垒还是技术壁垒。但我个人认为,将英文“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翻译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较为恰当的,因为它是利用一些与产品安全相关的技术性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形成限制效果。这些措施即大家所公认的三类: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世贸组织的《TBT协定》并没有明确给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定义,但其在前言中指出:“认识到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便利国际贸易的进行而在这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因此期望鼓励制定此类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但是期望保证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认识到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得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应在其他方面与本协定的规定相一致。”
从《TBT协定》的发展史可以看出,该协定是旨在通过各种原则和相关规定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减少其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其所针对的对象是那些“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的或其“实施方式”“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在其他方面与本协定的规定”不“相一致”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
本文认为,这里出现了两个词,一个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另一个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指世贸组织成员为协定允许的合理目的而制定并实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而那些“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的或其“实施方式”“构成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进行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应在其他方面与本协定的规定”不“相一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本文认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是一个中性词,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是具有贬义的。从范围来看,前者大于后者,后者只是前者中的一部分。
虽然世贸组织负责TBT事务的官员表示,并无意把《TBT协定》所提及的措施或壁垒从积极或消极的层面来划分。但在实践中,各国都在努力通过交涉、谈判或磋商消除贸易壁垒,壁垒应不是大家所提倡的。
而且在中文中,壁垒,如同障碍,一般意义上是贬义的。这样,我们就可以从逻辑上这样描述,“一国基于某种世贸组织允许的理由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由于其违反了世贸组织的相关原则或规定,对进口产品形成了不必要的障碍或造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妨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就变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国内一些学者的文章也是基于这一理解来定义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指货物进口国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琐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此类定义将这些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视为保护国内产业、限制国外产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