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易考知识点(新制度)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2-3分):
1、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单选或者多选题)
2、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两者混合在一起出单选题)
3、代理权的滥用和无权代理(单选或者多选)
4、表见代理(单选题) 会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5、诉讼时效部分 (1)短期诉讼时效(单选或者多选)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单选)
6、仲裁的基本制度。
旧制度下要注意除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对管辖权有异议外,仲裁一律不得上诉(多选)
第一章的知识点很小很散,每个都是考点,把经常考的知识点给大家罗列一下。这部分都比较直观,你看了记了就会,所以大家在考前一定要把第一章看一遍。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7-8分)
1、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禁止的行为)(单选或者多选)
2、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5年的时间)(单选)
3、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的决议、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等)(必考)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单选)
5、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可以将财产出质或转让等)(必考)
6、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之间的转变、责任的承担(单选或多选)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5分左右)
1、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
(1)一般不得低于25%,低于25%不享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
(2)外商投资企业应该按照项目进度在合同或者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未规定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A、一般出资:一次缴清,6个月;分期出资,15%,3个月,总期限2年
B、收购资产或股权出资:一次缴清,3个月;分期出资,60%,6个月,1年。
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必考)
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现金,3个月;实物,工业产权,6个月。
4、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企业(条件及程序的时间)
5、反垄断审查(境内并购与境外并购)(多选的最佳出题点)
6、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与要求(数字比较重要)(多选)
7、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新增知识,必考)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与章程(相抵触,以合同为准)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单选)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结合复习)
11、外商先行收回投资的规定
当然,本章知识点数字居多,学习时大家注意总结。
第四章 公司法(12分左右) 会与证券法结合出综合题
1、对外投资和担保的限制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出资额,出资期限,货币资金的比例,不得以劳务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缴纳的6个月)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方式,两者的职权区分,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时间通知,哪些人能提议)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义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一次缴清)(必考)
6、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考)
7、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最低资本额,出资比例和期限,发起人的认购比例等)
8、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对外担保的审批,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和董事会的决议方式,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多选)
10、股东诉讼(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11、公司股票的转让的限制(必考)
12、注意新增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和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制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本章的知识非常重要,大家多注意综合题的考点。
第五章 证券法(15分左右)(注意和公司法结合出综合题)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题目不会让你说出条件,只会让你判断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条件是否构成发行的障碍,股票的承销)
2、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10个条件)
3、增发的条件、配股的条件(10+3)
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去年客观题)
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与非分离交易的)
6、股票的上市与交易(去年综合题,今年要注意客观题)
7、一般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8、封闭式基金的上市条件(多选)、开放式基金(单选),基金持有人大会(新增,多选必考)
9、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禁止交易行为(新增虚假陈述的界定,多选)
10、上市公司收购的一致行动人(多选必考)
11、要约收购及豁免申请(要约价格,价款支付方式,竞争要约)(客观题)
12、暂停上市和中止上市(区分是否严重,多选)
13、证券中介机构(证券公司的设立,多选)
本章全是条件,大家注意区分一般条件,记住特别的条件;去年是证券法分只值最低的一年,今年肯定会上升,所以大家复习的时候要用心记住条件。今年综合题的估计思路是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开业3年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1)股东开会发行股票或者是债券,并上市,或者股票债券都发行,(2)发行数额比较大,委托证券公司承销(3)股东表决方式是否合理(4)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5)发行的条件涉及违法为股东担保、财务指标(6)股东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7)然后还想去收购别人的股票等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考生要注意综合题
1、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破产界限,破产申请的提出)
2、管理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酬,管理人的职责(多选)
3、破产人的财产(取回权,撤销权,注意区分破产申请前6个月和1年的行为)
4、抵消权(非常重要,多选和综合题都易考)
5、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其他无担保债券,哪些是共益债务)(多选题会考)
6、破产债权申报(有无财产担保均需要申报)
7、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表决方式(客观题)
8、重整(申请人,重整草案的表决、重整的效力等)(多选或综合)
9、破产清算程序(别除权,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遗留事务的处理)
大家需要注意,本章可以和公司法结合,尽管结果肯定是个悲剧,大家还是需要掌握的。成立一个公司,(1)考公司的出资等(2)考股东会的表决方式(3)考对外投资表决时,有股东异议,是否记载会议记录(4)达到破产界限,谁提出破产申请(5)公司是否有转移财产行为,是否在破产申请1年内发生,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6)跟破产公司打交道的债权人能否行使取回权(7)破产公司的债权人是否能行使抵消权,其取得的对破产公司的债权是否合法(8)召开债权人会议,看公司是要重整还是和解(9)最差的结果是破产公司不思悔过,导致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10)看是否有人没有认领财产,对这些财产进行再分配,不分配的是否上缴国库
第七章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本章不用多说,再变也变不出个花样来。大家要特别注意客观题
1、组织机构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没有股东会)
2、重大事项的管理(哪些要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企业资产损失的责任承担(直接、主管、分管、重要领导责任)
4、核准制和备案制(8个月还是9个月)
5、国有产权转让问题
6、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先报批和事后报备的区别,协议转让,转让价款支付)(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