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11年河南省信阳息县公开招聘220名中小学教师信息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0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本科),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职业教育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本科),并符合相应职位要求条件。报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者,若被拟定聘用,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位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试用期满,不予正式聘用。
(三)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四)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师范类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师范类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不受教师资格类别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报名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如被拟定聘用,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位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试用期满,不予正式聘用。
(六)高中教师面向社会,学前教育教师、小学教师面向息县。本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两年的不受户籍限制。
(七)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参与考试。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四)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要求对口或相近。
三、招聘名额 高中教师44名(含卫校文化课教师5名),职业教育教师6名,小学教师150名、小学学前教育教师20名,共计220名(详细招聘计划见推荐)。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至6月5日。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息县城关镇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300米)。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信息采集费100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报考(201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持学校有效证明信和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同时选报学校,也可以兼报一个相近专业的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费用累计收取);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同时选报乡镇。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签定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职位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县急需稀缺学科的职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7、报名者于2011年6月9日--6月10日持身份证和报名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