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西安市长安区2011年招聘教育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积极落实西安市长安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为西安市长安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00名
1.教育系统教师35名;
2.卫生系统基层医院、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3名;
3.部分乡街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23名;
4.部分乡街农业综合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9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市长安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1年以前(含201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且具有我国国籍;
2.具有良好端正的品行;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报考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报考卫生类、计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乡街农业综合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具有统计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三、方法步骤:
通过公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超过1︰3方可进行考试,不足1︰3的可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一)公布招聘简章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长安电视台新闻栏目等媒体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5月23日(截止5月23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规定的程序进行。
3、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考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审查通过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4、审核缴费:2011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到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长安区韦曲新华街212号)审核并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5、打印准考证:2011年6月1日—6月2日,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