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关于2011年上半年十堰市申请教师资格考试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鄂综考【2010】31号文件精神,我省2011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将于3月12日进行,结合我市报名情况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1日 ——17日在市内高校进行宣传及报名。
2010年12月20日——26日,面向社会考生报名。(周六周日不休)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考条件、对象
1.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高校在职或拟聘任人员;
3.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拟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人员。
4、参加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
三、报名地点:
市招生考试服务部(市教育局附楼一楼大厅)。报名点备有教材,办有辅导班,咨询电话:8672086。
四、报名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及2寸免冠彩照一张,现场采像。
五、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25元,采像费每人10元。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