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常州市天宁区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发 [2009]93号)文件的规定,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小学教师45名,学科和人数分布如下: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特教 | 小计 |
人数 | 18 | 9 | 2 | 5 | 6 | 3 | 2 | 45 |
二、招聘对象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09、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常州市户籍(在天宁区公办学校有半学年以上教育实践经历的除外)。
3、2009届以来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限常州市户籍,拟报考特教学科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具有特教专业知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身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者必须在今年6月底以前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一级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对应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教师岗位。
3、拟报考英语学科的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四、招聘时间
1、报名:2011年4月26日---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地点:中山路115号,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斜对面,中山路小学门口上左侧楼梯。)
2、理论测试:5月8日上午9:00---11:00 (5月6日上午8:30---11:30 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公布理论测试成绩和进入第二轮人员名单(第二轮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天宁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执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及有关证件:
(1)2011年毕业生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四级及以上证书、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二寸、一寸彩色证件照(反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各1张。
(2)2009、2010年毕业生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四级及以上证书、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二寸及一寸彩色证件照(反面写上姓名、出生年月)各1张。
所有证件、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201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6月底前。
2、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