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长沙高新区2011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工作2年后,经考核择优进编;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招聘岗位与人数
岗位学校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麓谷小学 | 在职教师 | 9 |
毕业生 | 3 | |
虹桥小学 | 在职教师 | 7 |
毕业生 | 6 | |
明德麓谷学校(小学) | 在职教师 | 16 |
毕业生 | 9 | |
明德麓谷学校(初中) | 在职教师 | 27 |
毕业生 | 13 | |
工商职专 | 在职教师 | 6 |
毕业生 | 4 |
四、招聘范围
中小学、职业中专在职教师及2009-201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五、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即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业中专教师资格证),能胜任相关教学工作。
4、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语言类学科二甲,其它学科二乙)。
5、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毕业生岗位必须是2009-201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8、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暂定于4月28日上午9:00-5月1日上午9: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00—14日上午12:00。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4:1(含4:1)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