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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须具有历城区常住户口;本科学历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报考医学类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在历城区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应聘。
定 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全日制普通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28个岗位招聘5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历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日 - 12月3日
查询时间:2010年12月2日 - 12月4日
报名、缴费、查询网站:历城人事人才网(www.lcrsrc.gov.cn)
具体办法是:http://www.reader8.com/
1. 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 应当真实、准确。
2.单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 12月3日-12月5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历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12月15日-12月18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5日到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花园路2-1号) 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历城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历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