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 gdrst.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 gdrst.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测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评委小组由主管单位和本单位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为5人。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六、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337683
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研究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