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五)职位要求的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1月1日;
(六)具有相关招聘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http://www.reader8.com/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通过公安厅网站(www.nmgat.gov.cn)下载报名表并填写一式两份,于2010年 11月17 日至11月24日,到内蒙古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机关干部管理科报名(自治区公安厅2号楼1425房间)。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及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性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为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聘用人员与报考人员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考试,笔试试卷聘请有关专家拟定,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文字的编辑运用水平。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最高按照1:2的比例进入实际技能操作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11月25日到内蒙古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机关干部管理科(自治区公安厅2号楼1425房间)领取准考证,不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1月26日进行笔试考试,实际技能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实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政审考核和体检。经政审考核和体检合格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定招聘合同及保密合同,一年一签。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予以清退。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http://www.reader8.com/
六、聘用人员工资及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工资分应聘职位(岗位)执行不同标准,招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此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内蒙古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1-6550373、6550037
附件: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