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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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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静脉输液(老百姓谓之打吊瓶)导致的医疗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各中原因虽较复杂,但与人们迷信输液,对其存在的潜在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相当关系。
前不久,我国一位资深的医学专家告诫患者:用药能口服的,就不要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要静脉输注。原因就是国内外研究人员经过长期临床观察和实验研究发现,药液中存在的不溶性微粒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注射,会不可避免地随之进入人体,从而可能导致急性反应或潜在危险。我国《药典》规定,每毫升输液中粒径>10μ(微米)的不溶性微粒不得超过10个,而人体最小毛细血管的直径只有4-7μ,药液中的较大微粒可直接造成毛细血管栓塞,引起局部供血不足、组织缺氧而导致水肿和炎症。较小的微粒可能被巨噬细胞蚕食,致使巨噬细胞增大,形成内芽肿。这些变化可在全身组织,尤其是肺脏中发生。一位澳大利亚医生在尸检中发现,输过40升液体的病人的肺标本中有5000个肉芽肿。微粒还可直接引发热原样反应,如北京某医院一患者在输液不到5分钟即出现可见的雪花状颗粒物,所幸医生及时拔掉针头,才没产生严重后果。
北京安贞医院曾在1mL青霉素和0.5%葡萄糖液中检出粒径2μ-16μ的微粒542个,在1mg20%甘露醇药液中检出粒径4μ-32μ的微粒598个。据检测人士分析,药液出现微粒的原因很多。除了制药工艺上的问题外,与药瓶清洗不净、瓶塞质量差也有关,同时临床操作环境与操作方法不当也可能造成微粒污染。输液中因合并用药引起PH值变化,也会生成不溶性物质而使微粒增加。输液所配伍的药物愈多,出现问题的比例也就愈大。据报道,美国每年使用联合输液可能造成配伍禁忌的机会就有6万余次。
我国有关部门目前对过虑器的材料质量没有硬性限制。一些厂家采用树脂类材料作滤膜,该膜在药液滴注的压力下,有的会出现破损,造成颗粒、纤维脱落,不但没起到很好的过滤效果,还可能增加了污染环节。所以,输液并不是万全良方,人们切莫迷信输液治疗而忽视其潜在的危害。尤其是医生,应该把握治病用药分寸,尽量避免输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