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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2)

2010-11-16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报考五华公安分局的考生请到昆明市西华路32号五华公安分局3楼301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4107205。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公安机关“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的为依据,重点为“五法一条例”(即《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内务条例》。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拟在12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可按比例削减选调计划或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等额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3.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http://www.reader8.com/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室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监督电话:0871-3017323、3015471

  六、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0年昆明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

  2.2010年昆明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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