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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商品的收入如何确认(2)

2010-11-15 
读书人为您总结代销商品的收入如何确认,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

  (1)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中受托方需要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成本;而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中受托方只是收取手续费,并不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2)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中,对于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需要缴纳营业税。

  「例题」A、B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7年8月10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代销协议,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500件,甲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B企业应按每件甲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A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B企业支付手续费。10月1日,A企业收到B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甲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 000元,增值税额为34 000元。当日A企业向B企业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6日,A企业收到B企业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A企业如下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2)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增值税、手续费支出,以及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3)收到商品代销款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答案」

  (1)借:委托代销商品            175 000

  贷:库存商品            175 000

  (2)借:应收账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40 000

  借:销售费用        20 000

  贷:应收账款             20 000

  (3)借:银行存款         214 000

  贷:应收账款           21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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