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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2)

2010-11-08 
读书人与您同行,携手打造非凡未来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 罗马法

  基本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理解:罗马法的发展,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熟悉: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罗马《十二表法(Dodicl Tavole)》的制定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人法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国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查士丁尼法典(Codex Jus-tinianeus)》、《法学阶梯(Institutiones)》、《学说汇纂(Digesta)》、《新律(Novellae)》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意义]

  第二节 英美法系

  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沿革,英国法的渊源。

  理解:英美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熟悉: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 衡平法 制定法) 《美国联邦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宪法的制定 宪法的主要内容与修正案) 英美司法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权 陪审制度 辩护制度) 英美法系的特点

  第三节 大陆法系

  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沿革。

  理解: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

  熟悉: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和宪法l946年日本“和平宪法”] 《法国民法典(Code Napoleon)》与《德国民法典(Bürgediches Gesetzbuch für das Deutsche Reich)》 司法制度(法院组织 民事、刑事诉讼) 大陆法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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