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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会计从业资格审核指南

2010-11-04 
读书人与您同行,携手打造非凡未来

一、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持下列材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中专以上学历两年内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或学位)毕业的人员,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二、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三、行政服务流程:

1、申请人在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在岗会计人员,需在单位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意见栏分别作出意见并盖财务、人事部门印章(如未设人事部门的,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或者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5、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行政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6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五、收费标准:

六、收费依据:

七、办理部门:财政局对外服务窗口

八、联系电话:685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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