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5月,为期4天的第六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再次超额完成任务,总成交额达1088.56亿元,比上届增加207.87亿元,同比增长23.6%;文化产品出口交易额114.06亿元,比上届增长30.12%。文博会也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第一展”。深圳文博会的红火,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2)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将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和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区分开来,并强调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到两手抓、两加强,这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转企改制的国有文艺院团总数达228家,仅2010年新增数即达106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重大突破,演艺领域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批区域性龙头演艺企业逐渐形成。
目前,全国30个省级国有新华书店系统已全面完成转制。截至2009年7月,全国580家图书出版社中,有308家已完成或完善转制工作。全国已有上千种经营性报刊完成转制。据悉,到2011年年底前,所有非时政类报刊将基本完成转制任务。
(3)2009年,天津、内蒙古、宁夏等16家国有电影制片厂完成转制改革,成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集团化、股份制有限公司,与已经成立的中影、上影、长影、西影、峨影、珠影等集团公司形成了中国国有电影制片企业的集团军。
(4)中央芭蕾舞团实行全员聘任制、年薪制,对贡献突出、能力优秀的人员给予不同级别的“优秀表现奖励”“长期服务奖励”,极大地增强了院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上
海交响乐团探索实行理事会制、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建立艺术总监聘用制等,为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
(5)我国国情中有一种介乎于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之间的特殊情况。这主要指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包括国家直属院团和昆曲、京剧等重点保护的剧种,以及交响乐、芭蕾舞等需要逐步培育市场的高雅艺术。对于这种艺术院团,应该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6)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文化产业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文化产业既能与当代高新技术密切结合,也对“增量”资金需求巨大、需要进行规模经营,从而迅速实现规模扩张和高速发展。在这一形势下,现代文化产业需要也易于采取股份制的组织形式。因此,文化界专家认为,转企改制的下一步,将是进行股份制改造。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今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交易,成为全国发行业主板首发上市第一股。皖新传媒此次发行股票1.1亿股,募集资金近13亿元。上市首日,公司市值突破160亿元,一跃成为公司市值全国第二的文化企业。
作为安徽省最大的文化企业,也是我国中部地区最大的出版物发行企业,皖新传媒前身——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底在全国文化企业中率先提出股份制改造、三项制度改革、整体改制上市“三步并作一步走”战略。
“成功上市并不意味着终点,而只是发展的新起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志敏踌躇满志。
(7)深圳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就有着自己的优势和特色:把现代文化产业看作一种复合型的新兴产业,将科技、创意、商业模式等交融整合为一体,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发挥高科技实力强大、金融业发达、旅游业兴旺的优势,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高新技术,为深圳文化产业插上翅膀。在高科技土壤上孕育而出的“文化+科技”,成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特色和基本路径,提高了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产品的附加价值,让文化以更快的速度、更新的内容、更活的形式、更广的受众得以传播,抢占经济制高点。腾讯、华强等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内容为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高成长型文化科技型企业迅速崛起,在金融海啸中逆风飞扬。
与此同时,“文化+旅游”日益蓬勃,“文化+金融”优势凸显,拥有极强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的深圳文化企业,成为我国参与国际文化竞争的市场先锋。
“深圳市的‘科技文化’,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中颇具特点。”中宣部改革办主任张晓虎说,新型的文化建设和文化创新离不开科技的支撑,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极大提高了深圳高端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同时,高科技产业也需要创新文化引领,经济繁荣要有文化支撑,社会发展更要靠文化进步。“文化与科技的完美结合,成就了深圳文化产业的辉煌,其经验和道路值得推广、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