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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广东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三年规划(2009-2011年)》(粤公通字【2009】279号)的要求,缓解东莞市消防执法警力不足现状,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大力招收社会优秀人才,推进东莞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根据《关于第二批合同制消防员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0】42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实行办法》以及东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公安消防局计划于2010年招收一批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到有关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没有毕业证或者无法在网上查询到毕业证的应聘者不能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窗口业务受理岗位:负责受理消防业务、操作管理广东消防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制作管理消防业务档案等工作,共73名。
2、消防审核验收岗位:协助开展消防建筑工程设计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共46名。
3、消防监督检查岗位: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共59名。
4、火灾事故调查岗位: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共39名。
具体招收名额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法纪政纪处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后到1992年7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其余均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4、除支队机关聘用的20名合同制消防员外,各镇街消防大队岗位的合同制消防员,原则上以录用本镇街户籍者为主,具有法律或工科专科以上学历(例如:给排水、土木工程、消防工程等学科)、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至29日(共五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长路立新路段23号,东莞市公安消防局窗口办事大厅。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者镇一级的计生部门开具,未婚者也要提供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否则不得报名)、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五张,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此外,报考者应将填写好的《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东莞市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件5),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2、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根据消防局机关或各个镇街公安消防大队设置的岗位(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在表格“报考岗位”一栏填上例如:消防局机关XX岗位或XX大队XX岗位)。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将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80元/人的收费标准收取(主要用于制作准考证、试卷等所产生的费用)。待确定拟录用对象后,进入体检环节时需另外交纳相应体检费用265元/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19057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长路立新路段23号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机关五楼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办公室。
三、招收程序
1、笔试。笔试将于11月3日(星期三)上午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
2、体能测试。测试将于11月4日(星期四)举行,男1500米中长跑(6分30秒为满分,8分钟30秒为及格)、俯卧撑(1分钟20个为及格、40个为满分),女800米跑(4分40秒为满分,6分钟为及格)、仰卧起坐(1分钟20个为及格、40个满分),每项测试满分各50分,共100分。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占70%、体能测试占30%的比例统计综合考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并按招收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东莞阳光网、东莞警察网、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内网进行公告,并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
4、确定拟录用对象。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的综合成绩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得出个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择优录取。
5、体检。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体检标准除身高和视力外,其余项目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6、政审。应聘人员须填写《东莞市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委会政治审查,并在政治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该表在应聘者报名时进行领取,同时应聘者也可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后于报名时交至报名点工作人员处。
7、公示。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者将在东莞阳光网、东莞警察网、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将从落选名单中按总成绩排名择优调剂。
8、入职试用。拟聘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需经3个月的试用期后(其中含岗前培训时间),参加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正式录用为合同制消防员。
9、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录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应确认已经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通过任期考核的人员方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拟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属于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机关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的人员经费,按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东府〔2010〕40号)规定的第五类人员的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总经费为5.21万元(其中含基本工资、节日补助、各项奖金、伙食费、公用经费、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各镇街(管委会)消防大队的合同制消防员的经费由所在镇街(管委会)负担,人员经费标准参照市财政的合同制消防员供给标准执行。
2、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费、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等。
3、合同制消防员配发统一制作的工作证和制服。
4、合同制消防员的住宿须自行解决。
5、合同制消防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东莞市公安消防局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执行。
6、招录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将会在东莞阳光网(http://www.sun0769.com/)、东莞警察网(http://www.gddg110.gov.cn)、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内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全部内容点击下载)
1、2010年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职位表
2、合同制消防员身高体重标准对照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4、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5、东莞市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本公告由东莞市公安消防局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