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编制工程造价的惯例(二)
二、“实物量法”编制工程造价的方法步骤
用“实物量法”编制建设工程造价,分为四个部分:
1.直接费用分析:
(1)把多个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合理的工程项目(如石方、险等);
(2)把每个工程项目再划分为若干个基本施工工序(如石方开挖划分为钻孔、爆破、出碴……)。
(3)根据单项的工程量和施工进度确定每个工序的生产强度,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并确定施工设备的生产率,据此进行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的资源配备,计算出人、材、机的总数量;
(4)人、材、机总数量分别乘以相应的基础价格,计算出该工程项目的总直接费用,亦称总直接成本。
2.间接费分析:
间接费分析根据整个建安项目的施工规模以及施工规划、施工工期、确定施工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并根据间接费包括的范围,计算施工管理费,根据施工方法和施工规模确定辅助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辅助工程费,根据劳务资源配备计算营地施工房屋及配套费用,从而求得与成本相应的间接成本。
3.承包商加价分析:
根据工程特点要求的施工企业资质及其相应的经营情况、现场情况,具体分析承包商的总部管理费以及利润、税金等。
4.工程成本:
工程总成本为以上三项分析之和,再加上采用类似“实物量法”分析方法求出的施工准备工程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有关公共费用(包括水库淹没处理,它们计算标准则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然后,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枢纽布置、地形地质、设计深度等条件进行工程风险分析,确定工程不可预见费,根据市场情况,预测价格不可预见费和建设期还贷利息,即得这一工程的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