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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3)
除了政府部门设有专门信访接待机构外,一般单位的秘书部门往往承担着本单位的信访接待任务,秘书人员就成了信访接待人员。此时,秘书人员的礼仪便成了十分敏感和重要的细节,成了信访接待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必须注重信访接待中的礼仪。
首先,要充分理解信访者。无论是来信或来访,对方的心目中总以为自己的问题是重要的,有价值的,对此,秘书人员应予充分理解。由于身份地位不同,秘书人员可能一眼就看出对方反映的问题并无普遍意义或实用价值,却必须礼待来信来访的人,肯定对方提出的问题自有其价值意义,尤其应肯定对方能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反映问题的积极态度。这样做不仅出于礼貌,也有利于保护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其次,无论是什么样的信访者,秘书人员在接待时都应表示尊重。来信人所提的要求不一定都是合理的,我们在回信时,可以指出他的不合理处,但仍应尊重对方。不能在回信中表露出对对方的轻蔑、嘲讽。倘对方的来信有不当的措词语气,秘书人员回信时也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却仍须有理、有利、有节,语词可以严肃些,但决不在信中“回骂”。对来访者,尽管他提出的问题是可笑的、无理的,秘书人员可以对其无理之处进行分析解释甚至批评,但却不可举止轻慢,出语伤人。
此外,要注意对信访者的承诺。秘书人员处理信访,总免不了要做出某些承诺。有时这些承诺是表面化的,如答应:“我们一定找有关人员谈一下这个问题”,结果却不一定谈——因为反映者本身对问题把握不当,他的看法本身并不正确。对他的承诺只是礼仪的需要。有时,这种承诺则必须兑现,如将问题提交具体职能部门处理并予以答复,如“一定在五个工作日内替你办完”等,怎么答应对方就怎么做到,绝不可口头随便承诺,行动上从不按时按质地去做,甚至根本就将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这种表现,说明秘书人员的承诺只是敷衍,而非真实地承担责任,无论从礼仪角度,还是从工作认真负责角度来看,都是不可取的。